产品详情
有效成分含量:20%
剂型:可溶液剂
产品性能:
本品为吡啶类杀虫剂,它除了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外、还具有一定的渗透作用,且显示较为的杀虫力,持效期较长。
使用说明:
1、在无翅若蚜始盛期施药,重点喷蚜虫集中危害的嫩头和叶背面。
2、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注意事项:
1.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间隔期为14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
2.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3.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、蜜蜂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。地下水、饮用水源地附近禁用。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注意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。
4.本品有毒,勿将药液溅到眼内、皮肤和衣服上,严防由口、鼻吸入。使用时穿戴好防护用品,操作时,严禁吸烟、饮食,施药后用肥皂洗净身体暴露部分。
5、用过的容器和包装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6、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中毒急救:
本剂对人、畜低毒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;如溅入眼中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,严重者送医院对症。万一误服,应立即将病人送医院对症。
储存和运输: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且应妥善保管,慎防误用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运输搬运时应轻拿轻放。
公司简介
郑州兰博尔科技有限公司(原沙隆达郑州农药有限公司)前身是始建于1952年的郑州农药厂,1998年与湖北沙隆达股份公司组建沙隆达郑州农药有限公司。2009年9月变更为郑州兰博尔科技有限公司,为使企业做大做强,郑州市政府投资9.8亿元着力打造河南省农药企业的航母。
经过近六十年的发展,企业已成为集高新农药、精细化工、新型肥料等开发研制、生产销售、技术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大型国有高新技术企业,是原国家十三家重点骨干农药生产厂家之一,河南省农药生产企业,全国的氧乐果生产基地。"劳动"牌注册商标已成为河南省商标。
公司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00多人,占员工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,并有自己的农药化学研究所、化工实验厂和工程设计室,具有进出口经营权,是河南省企业技术中心和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。
公司拥有完善的质量体系和销售服务体系,并通过了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。产品涵盖除草剂、杀虫杀螨剂、杀菌剂、生物农药、新型肥料和精细化工中间体等劳动牌系列环保型民用化学品。公司主导产品40%氧乐果乳油荣获全国用户满意产品、河南省重点保护产品、河南省产品、河南免检产品等荣誉称号。市场覆盖全国三十多个省、市、自治区,并出口到欧洲、南美、中东、东南亚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。
公司始终坚持以科技求发展,视质量为生命,靠信誉拓市场,向管理要效益的方针,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。公司真诚欢迎国内外的新老朋友光临指导,洽谈合作,共创美好未来。